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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解热镇痛药含有对乙酰氨基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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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0 18: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见解热镇痛药含有对乙酰氨基酚
“他们告诉你这是药,没说这可能杀死你”
这是被监管部门和药商拖延36年的公共卫生问题


“她像是成了一个植物人”这是克里斯蒂娜余生都醒不来的噩梦。




  2003年1月3日,冰冷的周五夜晚,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奥珀卢瑟斯县一个小镇。

  克里斯蒂娜带着5个月大的女儿布丽安娜,赶往小镇中心的综合医院。这是个金发碧眼、胖嘟嘟的可爱女婴,几天前开始感冒。

  医护人员建议用儿童泰诺(一种含药糖浆)治疗,并潦草写下:每四小时服一茶匙(约5毫升)。

  布丽安娜的外婆当场质疑处方最初写的“3/4茶匙”是不是太多了。没想到,护士随后涂改成“一茶匙”。

  接下来那个周末,他们严格按照医嘱,专门用滴管、量杯给布丽安娜喂药,还精确计时,确保四小时内不重复服药。

  周日上午,布丽安娜似乎病情加重,焦躁不安、呕吐;周日晚,她无精打采,对妈妈的叫唤没有反应。

  “听不到啼哭,看不到在动,她像是成了一个植物人。”克里斯蒂娜说。

  布丽安娜连夜再次被送进镇综合医院。

  病情更糟了。布丽安娜对外界刺激毫无反应,严重脱水,静脉塌陷,护士给她输液都找不到插针头的地方。

  “为什么不早点通知我?这个婴儿情况很糟!”周一早上,赶来的儿科医生尖叫。

  医生猜测布丽安娜中毒了,询问并排除一些可能后,他立即让布丽安娜接受肝损伤、血液内的对乙酰氨基酚水平两大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布丽安娜的肝酶数值高出正常水平200倍(意味着严重肝损伤),血液内的对乙酰氨基酚也远超正常值。

  泰诺生产商麦克尼尔(McNeil,美国强生的子公司)非常熟悉这种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症状。麦克尼尔于1955年研发出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的泰诺,曾出资研究如何解毒,结论是抢救中毒者,时间最宝贵——若想有效解毒,中毒的前8小时至关重要。

  布丽安娜已错过解毒的黄金时间,肝脏正快速衰竭。即使只有1%机会,也要100%努力。她被医疗直升机快速送往更专业的新奥尔良儿童医院。

  布丽安娜躺在病床上,插满医疗管子,全身肿胀,像个气球。

  “布丽安娜!”妈妈在病房外大声呼唤,她转动了一下手臂,指向妈妈,发出有些怪异的哭声。

  医生说,除非换肝,才有生机。

  太迟了。2003年1月8日11时,医生宣告布丽安娜死亡。她还没过第二个圣诞节。

  

  “致死是不能接受的副作用”布丽安娜的死因、官司及赔偿,2012年才终结。

  法庭记录显示,克里斯蒂娜第一次赶到奥珀卢瑟斯县小镇医院时,便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给女儿服用的是婴儿泰诺,还把药瓶给护士看。

  婴儿泰诺,是麦克尼尔公司一款针对3岁以下孩子的感冒药。不过,它的对乙酰氨基酚浓度是儿童泰诺(12岁以下孩子使用)的3倍。而护士给布丽安娜“一茶匙”剂量的用药指示,是指儿童泰诺,而非婴儿泰诺,但当时护士未强调这点。

  为什么麦克尼尔公司要推出两款针对孩子的泰诺,且针对更低龄孩子的婴儿泰诺的对乙酰氨基酚浓度更高?公司否认这是市场营销策略,称这是方便父母,因为高浓度意味着降低了父母给幼儿喂服的难度(即一次喂服量不用太多)。

  然而,这困扰了很多家长。“谨遵医嘱”服药的布丽安娜,就因混淆两款药而死。

  法院判决,赔偿总额为500万美元,其中,医院承担70%责任,庭外和解、封顶赔偿了100万美元;制药商麦克尼尔担责23%;家长承担7%。

  合计200多万美元的赔偿(未扣除律师费和诉讼费),有什么用?克里斯蒂娜永远失去了女儿,终日自责,选择离婚,生活支离破碎,精神濒临崩溃。

  伊利诺伊州12岁男孩戴维,也死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他的父亲说,若时光倒流,不会给儿子服用泰诺。药物只标明“可引发严重后果”,他们告诉你“这是药”,没说“这可能会杀死你”。

  费城的23岁建筑工人马库斯,死于同样原因。他的母亲受邀参加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听证会时说,无论如何,“致死是不能接受的副作用”,但没人事先告知这点。

  美国前总统老布什的特别助手本尼迪也是受害者,他喜欢每天晚餐时喝两三杯酒。1993年2月,他得了流感,买来非处方药强力泰诺,按说明书限量服用,上面并未标明“服药期禁酒、可能造成肝损伤”。几天后,他因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急诊,幸亏及时换肝,保住了命,后起诉药商获赔850万美元。FDA直至1998年才规定药物须标示“如果每天饮酒三杯以上,就不能再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两者合用会损害肝脏”。

  ……

  过量摄入或酒后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会中毒,造成急性肝衰竭甚至死亡,这是监管部门和制药公司36年前就知道的事实。

  为什么FDA未出台更严格的安全监管措施?药商为何至今不愿在药品包装标注“过量服用可致死”?

  

  加强安全监管“只是时间问题”?

  对此,美国著名非营利性新闻机构ProPublica调查后的结论要点如下:

  1.FDA报告认为,跟其他解热镇痛药相比,对乙酰氨基酚的“安全边界”狭窄:即稍微超过规定的最大剂量服用,就可带来严重伤害。FDA指出:这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安全问题”。目前,FDA规定的对乙酰氨基酚摄入最大剂量是4克/天,如果按每片泰诺含有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计算,每天服用不得超过8片;每天服用总量达到10片就可致肝损伤或死亡,假如是一次性口服,不用8片就能致死。

  2.FDA及泰诺的制造商麦克尼尔公司,上世纪60年代末就知道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风险。直至2011年,FDA仍在“无法精确计算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剂量”等问题上纠缠;同年,出台每片药不得含有超过3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的新规(2014年1月生效)。

  3.过去30多年,FDA在降低对乙酰氨基酚的致死致伤率方面,延误或未能采取有关监管措施。早在1977年,FDA下属一个专家委员会就紧急建议:“必须在药品标签上注明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引发严重肝损伤。”FDA内部经过长达32年激辩,直至2009年,药品标签才有此标注。而FDA从36年前开始的全面安全审查,至今未完成。

  4.麦克尼尔公司采取了一些措施保护消费者,最有名的是出资研发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后的解毒方法,此举拯救了很多生命。然而,过去30多年,它频频反对在药盒上标明药物副作用的安全警告,反对出台保护服药者的有关措施。

  麦克尼尔公司反对的理由,1977年时是“在少数过量服药的死者面前,药品标签添加‘可导致肝损伤’没必要,否则大多数消费者会困惑恐慌”,且“会导致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上世纪90年代,麦克尼尔公司反对一项政府推动、宣传对乙酰氨基酚副作用的公众教育工程,理由之一是“会影响泰诺的销量”。

  麦克尼尔坚称它严格遵守FDA规定。自始至终,它在营销泰诺时都号称它的安全性,不过,为规避可能引发的官司及巨额赔偿,广告几乎从不出现“安全”等字眼。它的经典广告语包括:泰诺是“医院用得最多的镇痛药”;“医生推荐最多的品牌”;“跟医院一样,相信泰诺”;“儿科医师推荐”等。

  药商自辩或可理解,本该守护公众利益的FDA为何迟迟不动?FDA首席医学家桑迪博士近日受访时说,在非处方药中,对乙酰氨基酚的安全监管已列为“首要议题”,“这只是时间问题”。

  36年了,还不够长吗?

  

  “此药仍在杀人”

  任何药物都有副作用,哪怕不过量服用。泰诺的竞争对手、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布洛芬和阿司匹林,副作用是可致胃出血。

  FDA一名官员说,对乙酰氨基酚损伤肝脏、致死几率不高,利大于弊。再加上有些患者会对布洛芬产生排斥反应,对乙酰氨基酚便是最好选择。但官方报告显示,罕有因过量服用不含对乙酰氨基酚一类解热镇痛药致死的案例。

  对乙酰氨基酚存在特殊风险。官方调查表明,约1/4美国人经常过量服用非处方解热镇痛药,由于过量服用一点点对乙酰氨基酚就可能中毒,从而让很多人处于肝衰竭和死亡的边缘。

  2009年,美国售出超过270亿剂(单位剂量,片)的对乙酰氨基酚,相当于人均90剂,绝大部分是非处方药。

  为何美国人耗掉此药如此多?佛罗里达大学医学院医生彭勇刚对都市快报解释说,美国最常见三大病:慢性周期性疼痛(腰背痛、关节痛等)、头痛和感冒,都会用到镇痛药(如泰诺、布洛芬)。它们在美国是非处方药,超市就能买。

  其他国家注意到问题严重性,比如英国、瑞士和新西兰,已限购对乙酰氨基酚(在这些国家也称扑热息痛),或把它列为处方药。英国的死伤者数量由此下降。在美国,FDA会否尽快出台类似措施?

  FDA承认,面对越来越多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死伤者,其安全监管“进展缓慢”,并把这归咎于日新月异的科研(注:比如药商常向FDA提供有利于自己的科研报告)、财政预算太少、职员劳累过度,以及改变老旧药物(如泰诺)监管规则的繁琐程序。ProPublica调查后给出了另一解释:FDA越来越臃肿、官僚主义。

  讽刺的是,FDA对处方药有更大监管权,已对含对乙酰氨基酚的处方药作出规定:药的标签须有黑框警告“过量服用将导致肝移植和死亡”。而在美国可轻易买到的含对乙酰氨基酚的非处方药,至今无须标明副作用是“可导致急性肝衰竭或死亡”。

  FDA前官员托马斯,长期研究对乙酰氨基酚安全问题。他说,FDA就此耗费的时间太长了,这绝不正常,“此药有很多问题,它仍在杀人”。

TA共获得: 威望:6 分| 评分共:2 条 甜蜜摇摆 2013-10-20 威望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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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i_1989 2013-10-20 威望 +1 是药三分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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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10-20 08:46 只看该作者
地板  
美国新闻调查机构ProPublica经过调查,它建议的一些安全措施,对中国也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1.降低规定的每日摄入对乙酰氨基酚最大剂量,从4克降至3克(FDA和药商可以做);

  2.专门为儿童做一份对乙酰氨基酚的安全说明书(FDA可以做);

  3.限购对乙酰氨基酚(FDA和国会可以做);

  4.限制单片药物的对乙酰氨基酚浓度(FDA和药商可以做);

  5.对乙酰氨基酚的广告内容必须明确警告“过量服用一点点可致肝衰竭和死亡”(药商自愿或国会立法);

  6.对乙酰氨基酚类药物统一图标,避免消费者混用两种此类药物中毒(FDA和药商可以做);

  7.药盒或药瓶醒目标示“过量服用可致死”(FDA和药商可以做)。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18: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篇写的比较全面的如何用药的小文
作者:
苗力


不要因为药物有副作用而不敢吃药,不要擅自用药。处方药要听医生的。


【学会看药物说明书】
1,药物说明书上都印有【慎用,忌用和禁用】
慎用,是指药物可以谨慎使用。使用过程中,必须密切观察用药情况,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刻停药。需要慎用的大多数是小孩,老人,孕妇,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好的患者。因为这些人体内的药物代谢功能差,出现不良反应的可能性高,所以要慎用。慎用,不是不能用,而是要留神。
忌用,已经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反复使用。标明忌用的药物,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一般有个体差异,如,白细胞减少的患者,忌用苯唑青霉素钠,因为该药可减少白细胞。
禁用,这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禁止使用就是不能使用。如对青霉素过敏的人就禁止使用青霉素!青光眼患者就禁止使用阿托品!
2,药物的批准文号
药物的批准文号的格式是【国药准字+字母+8位数字】,其中,H--表示化学药品,Z--表示中药,B--表示保健药品,S--表示生物制品,T--表示体外化学诊断制剂,F--表示药用辅料,J--表示进口包装药品。
3,有效期和失效期
有效期是指可保证药物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证其质量的期限,失效期及到达这期限后即为失效。
我国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和失效期的药品,按劣质药物处理。
4,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表示法
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规定:十分常见【>10%】,常见【>1%,<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
5,药物的剂量,极量,治疗量,安全范围,常用量,维持量
药物的剂量是指即用药量,指一次给药后产生药物治疗作用的用量。通常,在一定范围内,用药的量愈大,药物在人体内的浓度就愈高,其作用也愈强。但药量超过一定限度后,药物的主要作用将变为毒害作用而不是治疗作用,药物也变成了【毒药】,轻则中毒,重则死亡。这个药物的限度就是【极量】,即可以安全使用的最大剂量。这就是在警示【为了想早点治好疾病而加大药量的患者】,随便加大药量是非常错误的,是危险的,是有害无益的。
从药物的最小的有效量到极量范围,称为治疗量。医师最常用的是药物的常用量。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病情得到控制,需要将药量减少。这就是【维持量】。维持量就是维持药效的最小剂量。
同一种药品,剂型不同,其所用的剂量也不同。例如,治疗高血压的硝苯地平,其普通片每日三次,每次一片。而其控释片,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因此。请大家一定要【看清药品的剂型和规格】。


【正确服用药物】
大多数人患病后,只注意对症选药,其实,正确地服用药物也很重要。正确地服药有多方面如,正确的药物剂量,给药途径,服药时间,甚至服药的饮水量和服药的姿势的要注意。
1,药物的服用时间
根据国人的一日三餐饮食习惯,可将基本用药时间划分成,空腹:指清晨未进食前30--60分钟;饭前:即三餐前30--60分钟;饭时:指饭前片刻或餐后片刻;饭后:即餐后15-30分钟;睡前:指睡前15--30分钟。必要时:指疼痛时立刻服用的药,如,心绞痛发生时,速用硝酸甘油舌下含服。
2,服药时要多喝水
服药时多饮水,可以提高药物的溶解度和用量较大的药物的血中药峰浓度,加快达峰时间,从而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和疗效。由于大量饮水可以增加胃的排空速度,使药物尽快到达肠部,提高药物的吸收率【多数药物在小肠内吸收】饮水量大对溶解度低而剂量大的药物能增加溶出量,使吸收率增加。从而提高血药浓度。一般提倡服药时要喝200--300毫升水。
有些药物【尤其是胶囊剂】不要干吞,因为药物容易粘附在食管壁上而造成食管的损伤。
磺胺类药物,它的代谢物容易在泌尿道形成结晶,因此要大量喝水。每日最好不少于1500毫升。
3,不可以用水送服的药物
止咳糖浆,药物是溶解在糖浆里。应该先喝点热水,再慢慢服用止咳糖浆,让药物覆盖在咽部的粘膜表面,形成保护性薄膜。可以减轻粘膜的炎症反应,阻断刺激,缓解咳嗽。
4,溶解服药
粉状的药物需要用液体溶解后服用。
5,不要用酒送药
6,不要用饮料送药
7,不要用茶水送药
尤其是含重金属成分的药物【铁剂,铝剂】,因为茶水中的茶多酚类会与药物中的金属离子结合而发生沉淀,不仅不能为人体吸收,降低药效,而且还会刺激肠胃。
镇静类药物,也不宜用茶水送服。因为茶水中的咖啡因,具有兴奋作用,从而降低药效。
酶制剂也不宜用茶水送服。
8,不要用牛奶送服
9,肠溶片,缓释片,控释片不要分开服用
这类药物是在肠道才能释放出来,一旦药物分开后,肠溶衣被破坏,失去了肠溶衣的保护作用,药物在胃中释放出来,这样,药物要么被胃酸破坏而失效,要么药物提前释放损伤胃黏膜。
10,舌下含服
这类药物,置药片在舌下,不要喝水,不要吞咽,自然溶解。
11,服药姿势
最好立位或坐位,稍微活动后再卧位。另外,服用抗胃溃疡药物,服药后应卧床休息。
12,给药时间
例如,每日半片不是隔日一片,请尊医嘱。给药时间恰当,才能维持血药浓度。
13,服药忌口
服用中药西药都有一定的禁忌。例如,服用降血压药利血平期间,就不能吃含酪氨酸量高的食品,因为用药后,酪胺代谢被抑制而使其体内集聚,导致严重的高血压危象。请遵医嘱。


【合理用药及用药注意】
1,药物的选择
治疗疾病,选择疗效最好的药,选择不良反应最低的药,选价廉的药。
2,药物的用量
药物说明书上一般是指成人用量,也就是18--60岁的人群,而且是平均剂量。用药时要按说明书服用,不要自行服用剂量。60岁以上的老人,器官功能下降,排泄减缓,请降低服药用量,最好遵医嘱。


【不要滥用抗菌素】
强调一下,不多说。
1,不恰当使用抗菌素会导致二重感染。
2,滥用抗菌素会导致人的抗药性。
3,抗菌素不等于消炎药。
4,抗菌素不是贵就好,新就好。而是用对了就好。
5,不要用抗菌素预防感染。
6,使用抗菌素不是同时用愈多愈好。
7,感冒,发热,不要随便用抗菌素。
8,不要频繁换用抗菌素。
9,一旦用了抗菌素,不要一有效果就停药。


【滥用维生素的危害】
维生素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必须化合物,在没有医师的指导下,千万不要长期大量的服用。维生素
也是药物,是药三分毒。


【滥用激素的危害】
现在,人们在使用激素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现象。有些人用雄性激素为补品,其实,该类激素应用过度,不仅不能促进性功能,反而由于阻止了脑垂体前叶促性腺激素的分泌,使其功能降低。雌激素的长期使用,也会引起卵巢功能的下降。皮质激素的使用,更是要注意。请大家千万不要随意所用,遵医嘱。


【联合用药】
服用多种药物时,请事前咨询医生,不要自行服用。


【药物的不良反应】
1,药物的副作用
在正常剂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叫副作用。一般说来,副作用比较轻的,基本上是可逆性功能改变,停药后会恢复正常。
2,药物的耐受性,耐药性,抗药性
这是说,机体对药物反应性降低的一种状态。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或一种药的反复使用,使其治疗效果愈来愈差,最终失去原有的疗效。
3,药物的依耐性
身体的依耐性,是反复用药造成身体对药物的适应性即“戒断综合征”
精神的依耐性,是指人产生一种周期性或连续用药的欲望,即习惯性。
4,停药反应
长期使用某些药物,使人体对该药物产生依耐性,一旦停药,机体来不及调整,于是,变出现机体的无药状态,使病情反复。
例如,安眠药,降压药,肾上腺皮质激素,这些药物停药都必须由医生进行减药量,让机体慢慢适应,为保证安全,请遵医嘱。
5,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与药物的作用,剂量无关。反应不相同,不易预知,一般不发生在首次用药,停药后反应消失。
对过敏体质的人,用药要小心。
自己对什么药过敏要牢记。
药物的不良反应,有些是很难避免的,有些是可以避免的。大家在用药时要注意。
1,对肝肾功能不好的人,应选用对肝肾功能无不良作用的药物,必须使用,应适当减量。
2,用药要合理,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以免发生不良反应。
3,用新药时,必须掌握有关资料,慎重用药,严密观察。
4,如有对机体功能有损伤的药物,必须按规定检查器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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