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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VS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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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16: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爱的教育已经变成溺爱,我们对这样的爱该不该检讨?怎样做才符合古圣先贤所倡导的教育方式呢?让我们来听听黄庭禅创办人张庆祥讲师是怎么说的。

先圣先贤对于教育方法,就是凡事 “有经有权”。

“经”是经典的“经”,“权”是权变的“权”。

“经”是指不变的真理、常道;那什么是“权”呢?“权”是指万一情况改变了,而教育方法如果不跟随着变,就会违背养生、护生、救生的原则,这时你就必须改变。

爱护孩子是常道,正常情况下是要用爱的教育。如果在正常情况下,经常打骂、不断指责孩子,对他的身心肯定会有不良影响,结果变成父母和孩子两相敌对,很不好。

但是事情也有例外,也有要权变的情况。比如有的孩子,无论你如何用爱的教育,也无法导正他的严重偏差,反而变成了姑息,助长了他的有恃无恐、为所欲为,最后可能会造成无法挽救的人格或事件。这种情形下的爱就叫做溺爱,溺爱对孩子及社会造成的伤害可能比惩罚时所留下的阴影更大。

  如果溺爱对孩子和社会的未来可能造成的伤害比他当下因受惩罚而留下的阴影还要更严重的话,就要用到权变,“两害取其轻”,但这不是鼓励你去体罚,这个还是有次第的。

  所以,爱的教育是常态,是平常教养的基本方式,但在“两害取其轻”的时候,就要有一些权变。就算采取的严厉手段会伤了眼前的和气,但却可以减少以后对孩子或社会的损伤,这依然是符合养生、护生的原则。虽然这样做并没有两全其美,但却符合了古圣先贤所说的“权变教育”!


 本文根据“幸福内心禅”第19集口述整理。欢迎收听http://www.ximalaya.com/#/7816526/sound/230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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